我校在新沂市教育局开展的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被评为先进集体。
我校七(4)班、八(1)班、高一(11)班和高二(5)班四个班级在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被评为先进班级。
我校杨宁、任敬华、吴云、赵晓月四位老师在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被评为优秀教师。
我校張乃颀、刘劲松、时露、宴童、罗琳蔚、张源航六位同学在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被评为阅读之星。
我校王一凡家庭、刘寒家庭、时露家庭、庄荃铨家庭四个家庭在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被评为先进家庭。
责任编辑:徐峰